“十三五”以来,我市扶贫用地全部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脱贫攻坚用地能够及时足额得到保障。截至11月11日,全市已获得省、市政府批复109个批次扶贫项目用地,获批用地面积20550亩,保障了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项目及乡镇小学、幼儿园、自来水厂基础设施等扶贫用地需求。
为创新盘活土地利用,我市将“贫困县拆旧挂钩储备库、耕地占补平衡储备库”纳入市县公共资源交易范围,指标交易设立政府保护价。“十三五”以来,我市大别山革命老区5县(市)累计供应土地2896.4611公顷,有力地保障了大别山革命老区的一大批重点项目用地。
我市还加快贫困地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年至今,贫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有39个,涉及57个贫困村,建成高标准农田10万亩,贫困村的耕地质量、生态环境、粮食产能和土地流转率得到大幅提高,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此外,我市还扎实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2016年以来,在全市130余个贫困村实施110多个新增耕地项目,新增耕地3300余亩,共计投资近450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收入,有效促进了当地农业发展和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