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有点问题想咨询一下……”,8月9日下午刚上班不久,太湖县法院里来了一对中年夫妻,神色十分焦灼。
原来,这是一对来自河北的夫妻,丈夫李某是货车司机,前段时间通过网络得知河北一家物流公司需要运输一批机械设备至太湖,李某便随即与之联系,双方通过口头约定由李某将货物运输至太湖,运输费11000元,完成运输的同时物流公司转款给李某。
约定完成后李某和妻子于2019年7月31日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接收到货物,8月2日到达太湖,李某卸货完毕后联系物流公司,希望运输费结清,但物流公司却迟迟没有答复。一连五天,物流公司都没有将运输款打给李某,后直接联系不上了,夫妻俩顿时慌张起来,四处寻求帮助无果,最终来到法院。
法官听完情况后,先安抚了夫妻二人的情绪,待其冷静下来后问清了接收货物的公司,随即与接收此货物的公司负责人郭某进行了联系,说清情况后郭某表示愿意帮忙联系物流公司的对接人徐某。十分钟后,法官再次与郭某联系,郭某答复徐某同意将运输款尽快打给李某,法官再次问询何时打款,郭某表示徐某并未说明具体时间。
考虑到李某已年近六旬,在外时间也已经一个星期,法官向郭某要来了徐某的电话,希望与徐某直接联系并进行说服,但几次拨打过去都非本人接听,说徐某外出有事。夫妻俩听后都不禁大失所望,感觉这笔钱是要不到了。
没有放弃,法官再次拨打了徐某的电话,这次终于是徐某本人接听,最终经过法官的明理释法,徐某表示第二天9点之前将运输款打给李某。听到答复后,夫妻俩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8月10日上午,法官办公室就接到了李某的电话,徐某已经将钱打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