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余女士反映:5月30日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但肇事者不闻不问。
市交警支队回复:2021年5月30日22时40分许,反映人骑行二轮电动车在龙眠山路与天柱山路交叉口由东向南左转弯行驶时与小型普通客车碰擦,反映人受伤。事发后,该驾驶员弃车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反映人因闯红灯,负事故次要责任。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民警在事故认定书下达前试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是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要求上差距较大,未能达成一致。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小型客车驾驶员明确表示拒绝调解,民警告知反映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帮助。针对小车驾驶员的逃逸违法行为,事故处理中心对其作出了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日前,事故处理中心民警再次向反映人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条款及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途径。
6月17日鲁先生反映:华中东路99号千和嘉苑旁的危房何时能拆迁?
迎江区政府回复:据调查了解,该房屋经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危房,今年3月下旬已由新河路街道申请将此处平房纳入滨江片四期棚改项目,初步摸底资料已上报市棚改办,目前正在审核中。
6月17日马女士反映:原龙狮开发公司将一套房产抵做务工工资,现在无法办证。
迎江区政府回复:经了解,反映的房屋位于迎江区龙狮桥乡红旗社区新河小区,主体为四层建筑,其中90平方归属其个人所有。该房屋由安庆市山城开发公司负责建设,其后由于债权转让各种原因,产权分别又有郊区防疫中心、龙狮桥乡人民政府、龙狮开发公司等不同单位所有。现反映人是2006年12月与龙狮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因原始开发单位为山城开发公司,与购房合同龙狮开发公司不一致,因此不动产中心未同意办理。下一步,辖区政府将安排专人与山城开发公司及涉及各单位进行对接,就反映的90平方房屋产权变化问题进行了解,同时协调各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保障反映人可以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