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李爱华)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房子,收房时开发商却不提供水电示意图。近日,一位市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此事,咨询开发商该不该提供水电示意图?对此,市房管局回复称,根据湖北省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试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厅字〔2020〕153号)的要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试行)》中须包含给排水管道走向示意图、电路敷设布线示意图等内容,如未按要求提供,市房管局将会同建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市民崔先生称,他在东湖高新区龙湖光谷城购买了一套精装修的房子,精装好的现房令崔先生省心不少,但是最近他却碰到了一个问题:开发商不肯提供水电示意图,这让崔先生不能理解。
崔先生表示,精装房不是毛坯房,基础装修都是由开发商完成的,如果水电示意图都不提供,业主怎么知道房子哪里布了线、水管走向怎么样呢?
针对市民咨询,市房管局回复表示,根据湖北省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试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厅字〔2020〕153号)的要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试行)》中须包含给排水管道走向示意图、电路敷设布线示意图等内容。
据了解,湖北省住建厅2020年7月曾专门下发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竣工验收的商品住宅工程,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参照“示范文本”,按工程、户型、房号等编制《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是房地产开发单位对销售的商品住宅向购买人作出质量承诺、承担保修责任、告知使用事项的法定文书,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向购买人提供。
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称,湖北省城乡建设厅该通知下发后,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协会曾组织100多家开发企业进行过相关培训,开发企业交房时如未按要求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市房管局将会同建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关于崔先生遇到的问题,东湖高新区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处置。东湖高新区建设局工作人员称,经过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房屋开发商当初报建的是毛坯房,开发商后来又和业主签订了精装修协议。该房屋竣工后是按毛坯房标准验收的,因此《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内只有毛坯房公共区域水电示意图,不包含精装修室内水电示意图。
东湖高新区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业主需要精装修水电示意图,只能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目前区建设局已经对此事进行了协调,开发商也表示会尽快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