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桐城市供电局门前路段出现了有悖于礼让的一面,两名驾驶员驾车经过灯控路口时发生了“路怒症”,双方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当日16时53分许,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队员前往实验中学路口执勤,途经供电局路口,发现前方车辆受阻,迅速下车前去查看,发现一辆皖H98G**轿车车头斜挡在皖GF69**轿车前头,两名驾驶员站在路上相互辱骂和推搡,造成通往实验中学方向车辆通行受阻。执勤队员一边苦口婆心地劝说,一边打电话联系附近执勤交警,在增援警力的配合下,道路迅速恢复了畅通。
当时,张某驾驶皖GF69**汽车行驶至供电大楼红绿灯路口,遇到前方殷某驾驶的皖H98G**小型轿车低速行驶,张某便开始鸣笛示意其加速通过,然而殷某就像没事一样,行驶得更慢,在绿灯仅剩下三秒时,殷某却加了一脚油门,通过该路口,张某见状也加了一脚油门通过,并在灯控路口内超过了殷某,开始了低速行驶,殷某想想就气,便驾车超越了张某,打开车窗与其对骂,并将张某汽车逼停,开始了一场闹剧。
2月23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传唤两名驾驶人,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了“路怒症”的危害性,并依法分别对张某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违法行为给予20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处罚、殷某实施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