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有需要的请联系”,被告人安某某将积累的公民个人信息发帖出售,几天后就有人找上门了。后被告人安某某通过QQ向同案犯曹某某等人非法出售客户信息共计11万余条,获利1万多元。近日,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安某某提起了公诉,经法院判决,被告人安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安庆晚报》2020年12月29日)
因倒卖个人信息而获刑并处罚金,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平心而论,个人信息泄露在现实生活中已屡见不鲜,甚至愈演愈烈。一项受工信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委托的调查显示,60%受访者遇到个人信息被盗用的问题,60%左右收到过垃圾短信,60%的受调核对象对当前个人信息呵护的现状暗示不满。个人隐私成为“公开的秘密”,其结果显而易见:轻则遭受恶意骚扰不断、令人防不胜防,重则直接危害到个人人身、财产等安全。长此以往,势必严重扰乱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
保护个人信息有多难?关键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一个都不能少”。遏制“泄露个人信息”的泛滥之势,归根结底要加强法律制度的硬性约束。尤其是要抓源头,加大对源头上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除了加强行业自律和单位内部管理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对重要领域和重点行业强化常态监管,促使金融、银行、酒店、网络公司、商家等信息使用方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尤其要通过建立信息泄露源倒查机制、泄露个人信息资料追责机制、群众举报奖励机制等制度,不再让下游环节变得无序“失控”;同时,要通过健全联防机制、快速侦破体系,始终保持对信息犯罪的高压态势,从专项整治走向常态治理。
当然,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还应解决公众维权意识淡薄以及维权机制匮乏的问题。补齐公共责任的“短板”,加快构建信息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业已成为绕不过的当务之急。从治本的角度来讲,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提升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敢于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应当作为一项“硬任务”持续“发力”。
总之,在个人信息保护的路上,只有严苛律法与严厉惩处并重,像治理酒驾那样使出铁腕手段,才能形成对个体权利的限制,从而使信息保护律法获得普遍的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