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这一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在当今社会虽然并无强制的法律约束力,但依然对于维系稳定的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传递社会诚信正能量有积极的意义。6月2日,岳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这样一起代为履行的案件。
被执行人邓某与安徽岳西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邓某尚未履行16000元的还款义务。6月2日,经执行局干警电话通知,邓某与儿子来到了岳西法院执行局。
执行干警张宏光、殷洪峰再次向邓某介绍了案情并释明法理,同时对邓某的儿子进行说服劝导:“父母为儿女辛苦了一辈子,做儿女的在父母遇到难处时,要想办法为父母排忧解难,你父亲已年过七旬,身体也不好,现在他无力偿还这笔债务,更应该伸出援手。”两位执行干警语重心长的劝说让邓某深刻认识到自己未履行还款义务的错误,儿子也表示愿意替父亲还钱,并当庭履行了还款义务,该案圆满结束。
记者后记:孝顺和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些美德在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中滋养着每个家庭和每一代人。如果全社会人人讲诚信,个个知孝悌,那美德就能历久弥新,成为引领社会的新风尚。
(储菲 刘亚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