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随着犯罪嫌疑人江某新被抓,怀宁县“3.19”交通逃逸伤人事故被成功侦破,并由此带破系列盗窃案。
3月19日上午6时50分,S238省道怀宁县秀山乡殷湾村路口,一辆汽车撞伤一名骑电动车横过公路的男子后逃逸。
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启动交通逃逸事故侦破机制,抽调民警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专案组民警经调查,很快就确定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银灰色面包车有重大嫌疑。民警马上调取该车海量行驶轨迹及人像开展深度研判,发现该车前一天深夜在县城高河活动异常。该车交通肇事后,从S238省道拐上318国道逃向潜山市,在车轴寺高速收费站路口不知去向。专案组民警遂与该车车主六安市的王女士取得联系,欲查探面包车去向。没想到,该车车主却称自家的面包车在家,不过前后车牌于1月29日被盗。随后,专案组民警又接到潜山交警通知,肇事面包车在该市黄埔镇境内被烧毁。专案组民警迅即赶至潜山市,通过车架号查出被烧车辆的真实牌照,并联系上安庆市车主谢某。可经过调查,该面包车于1月22日报警被盗。
3月24日,专案组民警会同安庆刑侦民警在六安市金安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走访时获得突破。当地刑侦民警一看“3.19”交通事故卡口录像,就认出驾驶人是有多次盗窃前科的江某新(男,湖北省罗田县人)。经侦查得知,当晚江某新又驾驶着一辆偷盗来的面包车在六安市霍山县城盗窃作案。3月25日16时许,专案组民警在霍山县二中附近发现嫌疑车辆,将在车内休息的江某新现场擒获。3月27日,专案组在安庆市公安局菱北分局刑侦大队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8个小时的审讯,江某新交代了自己因盗窃先后获刑十年,在今年1月17日刑满释放后,又重操老本行,盗窃并驾车撞人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新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