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买点感冒药,只买一板行吗?一盒吃不掉。”“我们药店的药都是整盒卖,不能拆开。”记者日前以购买感冒药为由,向迎江区华中路、人民路等路段多家药店依次咨询,药店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提供拆零销售的感冒药,且记者在店内也没有见到拆零销售专柜。(《安庆晚报》11月12日)
相信很多市民都有类似的经历:到医院看病或者到药店购药,都是整瓶整盒地买回家,但吃几片(粒)病就好了,余下的药品只好放在角落里任其“自生自灭”,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事实上,药品拆零卖并不是什么新闻,也完全可以做到。早在2000年我国出台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就明文规定:医院、药店可以将药品拆零销售,但拆零销售的药品需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且要配备药品拆零销售所需的调配工具、包装用品。这就是说国家是允许药品拆零销售的。这样做不仅能够减少药品的浪费、节约资源,同时也可减轻市民购买药品的经济负担。
既然有国家政策支持,又有市场刚性需求,为什么药店不愿意拆零销售呢?主要原因一是拆零销售工作繁琐,增加了药店工作的难度和强度,而且也提高了运营成本;二是把药拆零了卖,虽然买的人会多一些,但总销量可能仍远不及整盒出售;三是药品拆零后容易造成损失,且一些不常用药品拆零销售会带来未售完药品过期的问题等等。
尽管药品拆零销售有诸多麻烦,但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药品拆零销售还是有存在的价值。因为要吸引顾客,留住顾客,除了有优质的服务、齐全的药品外,还有就是满足顾客的需要,这样可以为药店带来更多的客源,还能为药店带来好的口碑。其实,药店可以有选择性地拆零,比如对于包装内有完整、独立内包装的药品如袋装的颗粒剂、支装的极小丸剂、口服液等可根据情况拆零,对于保管储存条件要求高的瓶装药,则可以不拆零。
这里也真诚地希望我们的药品生产企业在包装药品时,尽可能根据消费需求,设计合理的、多样化药品包装规格,以确保药品市场秩序和谐,竞争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