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22时21分左右,市民李某某驾驶皖HV79**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菱湖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菱湖北路与龙眠山路交叉口往西100米附近路段时,碰撞道路中心护栏后侧翻,导致护栏多处断裂,李某某受伤严重。(《安庆晚报》11月2日)
这样的新闻让人看了,不免有着担心。担心驾驶员的安全,担心行人的安全。
谨慎驾驶,思想集中,是开车最基本的要求,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所赋予的责任。如果做不到这点,就是对生命与健康的不负责。在手机成为生活必备品的语境下,开车时不使用手机,应成为驾驶员必须具备的开车素养。
其实,开车时不使用手机,一定程度上也拷问着我们的安全责任与意识。对手机的使用做不到克制,那就别开车,躲在一边好好玩,玩得天昏地暗,也无人干涉。驾驶员一旦开车上了路,就肩负了自己与他人安全与健康的双重责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是我们常说的一句话。可着眼于现实,往往由于一时的疏忽与大意,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这种情形在现实中很常见。遗憾的是,一些人不把安全当回事,开车时依然管不住自己的手,管不住对手机的使用。由此也就在这种大意与无视中发生这样那样的安全事故,给自己与他人带来严重的伤害。
开车不使用手机,应当成为一种常识。那些因开车使用手机造成安全事故的驾驶员,不是不懂这一常识,主要是责任意识薄弱,忘记了该有的安全行驶责任。前车之覆,当成为后车之鉴。吸取教训,在不该使用手机的时间段内,远离一下手机,不会影响到生活,相反还会给生活带来安定。
开好车,做一个有责任的驾驶员是开车人基本的素养与要求。安全责任记心间,任何时候都不忘安全,才是一个合格的驾驶员,才能保证安全行驶一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