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严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她于2019年申请办理了低保户,去年分到公租房,按政策可以享受公租房低保补贴,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比其他低保户每月少了30元补贴。
记者看到严女士提供的“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审核意见均为“合格”。“我们家是去年10月分到公租房的,每月租金三百多元,半年交一次。公租房补贴是每半年发放一次,根据政策,我应该能享受公租房低保补贴,其他低保户每月补贴143元,而我目前每月补贴113元,半年比他们少了180元。”严女士希望能找相关部门及时查询更改。
9月28日,记者来到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查询了租金返还记录。记者看到严女士的登记信息是在低收入无住房类别,而不是低保无住房类别,因此每月少了30元公租房补贴。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严女士申请时的类别是低收入而不是低保无住房,所以我们是按低收入无住房类别测算补贴。这些信息都是各区报上来的,如果更改信息,需要她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居委反映情况,社区在年审工作中登记更改信息,通过办事处上报给区住建交通局进行审核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