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宜秀区检察院发出我市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一名被侵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安庆晚报》8月16日)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律在行动。针对父母监管缺失,实际监护人监护缺位,致使一名13岁未成年人过早脱离正常学习和生活轨道,从而被不法侵害的现状,宜秀区检察院发出我市首份《督促监护令》,给长期在外打工的“甩手家长”套上监护“紧箍咒”,倒逼其监护归位。
“子不教,父之过”。家长作为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条防线,也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然而,生活中家长监护“挂空挡”现象还有不少:有的长期打工在外,把孩子扔给无监护能力的老人;有的沦为“房奴”“车奴”而无力监护孩子;有的夫妻感情破裂而分手,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推来推去,造成了监护“盲区”……家长监护责任的缺失,致使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或违法犯罪的案例时有发生。对此,法律不会“袖手旁观”。《督促监护令》的实施,不仅充实和填补了国家监护制度设计中的盲区和空白地带,而且通过司法干预督促监护人履职尽责,为年幼的孩子撑起健康成长的天空。
当然,《督促监护令》不能止于一发了之。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社会协同、司法引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让《督促监护令》不是检察机关“一家的战斗”;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对受监督的家庭进行探访,对学校进行回访,对社区进行走访,既要监督家长履行监护义务,又要手把手地对“甩手家长”进行教育与引导,传授科学监护未成年人的经验和方法,大家一起努力,严防《督促监护令》沦为“空头支票”。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我市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无疑是给“甩手家长”套上监护“紧箍咒”的好方法,《督促监护令》发得出必须见效果,让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法治的力量托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