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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专户”为农民工撑腰

时间:2021-07-12 14:37:42 | 来源:安庆新闻网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日前出台《安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办法》。依据办法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审批后15日内,依照规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要在工程开工建设次月起,按月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也可按工程款计量和结算周期提前将人工费用拨付到工资专户。(《安庆晚报》6月30日)

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经常性开展根治欠薪行动……措施一个接一个。这次我市出台《安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有了“专用账户”,将欠薪治理“关口前移”,收取的是釜底抽薪之效,创新之举必将为农民工撑腰,让广大农民工工作更加有底气。

欠薪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关键在于分包企业或包工头与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建设单位之间,一级一级签有承包合同,往往总承包企业付足了人员工资,而分包企业或包工头有的将工资挪作它用,有的因经营不善陷入经济危机后“跑路”,工资自然不能发放到农民工手里。因农民工与施工总承包企业并无任何合同,导致农民工讨薪难、维权难。如今,农民工工资找施工总承包企业一家,并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给分包企业或包工头任何染指农民工工资的机会,这就为农民工工资贴上了“护身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程款分账管理,配套的执行措施必须齐头并进。一方面,强化合同约束,完善招投标和合同备案中保障农民工工资内容,将企业安装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条款,详细载入招投标书和中标后施工合同,以合同约束行为;另一方面,强化日常核查,既要明确开户银行的责任,倒逼银行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监督,防止发生资金不足、资金挪用等情况,也可通过社会化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以项目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施动态管理。

赏罚分明历来是提升制度执行力的有效“良方”。设立举报电话,接受“欠薪”投诉;组织抽查检查……对于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性质严重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投标。只有长出执行规章制度的“钢牙”,才能让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办法行稳致远。


(艾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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