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潜山市检察院就汪某某一家三口申请司法救助一案在梅城镇政府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申请人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代表到场参加。
据了解,申请人汪某某的丈夫王某某于2019年7月31日义务帮工不幸从梯子上摔下,因治疗无效于同年8月1日死亡。事发后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共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75万余元,但目前仅执行8260元,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无赔偿能力。申请人汪某某为农村家庭妇女,无固定职业,整个家庭失去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仅靠低保金维系基本生活开支。
听证会上,申请人陈述了申请事项及理由,村委会代表介绍了申请人的家庭情况,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该案审查核实及法律适用情况,参会听证员、镇政府代表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和拟救助金额进行了集体评议,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这场公开听证不同于其他听证会,让我更加感受到了检察温暖,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同时也增加了检察工作透明度,让群众更加了解检察工作。”与会的一名听证员说。
“这场听证会不仅是对一个困难家庭的救助,还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体现,有利于发挥司法救助工作直接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传递检察温暖,增添困难群众对生活的希望。”潜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姚正文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