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摸排,查处了一起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案。依据《产品质量法》相关条款,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400余元。(《安庆晚报》6月3日)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是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在生产、使用、回收等各环节都极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入土掩埋很难降解,造成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且回收和处理难度很大。为此,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说“不”,具有环境保护和促进产业发展的两重效应。既可以保护自然环境免受白色污染,又为可降解塑料制品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禁塑”是一项关系生态环境、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如果将环境保护抛之脑后,每个人都打自己的“小算盘”,“限塑令”就会形同虚设,难免变成“一纸空文”。目前来看,我市仍有一些企业私自兜售传统塑料制品,一些摊贩、餐饮店仍在违规使用,这就需要借助执法力量,通过源头管控、集中整治、重点打击等多种方式,严防不合格制品流入市场,不断挤压传统塑料制品的流通空间。
实施“禁塑令”是生态文明保护与建设的需要,是倡导绿色消费方式,聚焦绿色发展理念,有助于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要让“禁塑令”得到严格的贯彻落实,除了加强监管和执法力量外,也离不开公众意识的转变,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参与和遵守。希望大家能在日常消费中使用可循环利用产品,拒绝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细节做起,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抵制“白色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