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我是可儿,明天上午九点接我,给你发位置”。正在玩手机的小王,突然收到一条好友申请,他一脸茫然,通过验证。“组长明天要带哪些装备?”“发错了吧,你是”“不好意思,加错微信,真是抱歉,把我删了吧”。小王看头像是一个年轻女孩,犹豫后,没有删除。成为微信好友后,可儿经常在朋友圈发各种健身、聚餐、旅游照片,二人经常互动,可儿告诉小王自己从事平台销售工作。小王发现与可儿非常投缘,“上班路上堵车”“下雨天摔倒”“因工作失误被领导批评,心情不好”,可儿与小王分享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视频聊天中,小王看到青春靓丽的可儿,心花怒放。小王觉得这是上天的安排,生命中的“不期而遇”让他认识了善良、美丽的可儿,殊不知,一场蓄谋已久的诈骗正悄悄来临。
一天,可儿告诉小王,最近业绩非常差,领导想开除她。小王问差多少,可儿说两万。小王犹豫了,咬咬牙,用仅有的两万元积蓄从可儿处购买了红酒、茶叶、葛根粉等商品。小王收到商品后,发现都是一些品质低劣的商品,产生怀疑。没过多久,可儿又故技重演,要小王再购买三万元商品为其冲业绩。小王未答应,发现可儿已将其删除拉黑,方知上当受骗,遂报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罗某等诈骗组织成员,非法获取公民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后筛选。通过专门的培训脚本对成员培训,使用假头像、假视频、假生活照等,利用专门的话术脚本和模板与被害人聊天,安排专门人员同受害人视频,和被害人聊出感情并骗取对方信任后就虚构情节,要求对方购买商品。其所出售的红酒、茶叶等商品市场价仅为一二十元,却以高达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价格出售给受害人。微信中的“可儿”由犯罪组织男性成员扮演,语音和视频中的“可儿”是由女性成员“充当”,罗某等人最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不等刑期。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张金金律师认为,随着公安机关加大对防范诈骗的宣传力度,公众对冒充公检法、电视中奖、高收益投资、冒充领导借钱等常见犯罪手段有一定的防范意识。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通过长期聊天,逐步骗取受害人信任,采用销售产品等新的诈骗手段骗取钱财。受害人受骗后,甚至因碍于情面,不愿意报案。但无论诈骗手段如何变化,最后的环节均为骗取钱财。在人际交往中,尤其是网络空间交往中,面对金钱交易时,应当时刻保持警惕,小心求证,防止上当受骗。
律师简介:张金金律师,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度安庆市十佳青年律师,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安庆好人”,安庆市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参加安徽省律协青年领军人才训练营(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