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4月8日至14日,市林业局对《安徽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总规》)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收到一些单位和群众的反馈意见,已合理吸纳修改后报送省林业局。升级后的江豚自然保护区有哪些变化?记者进行采访。
核心区比例明显上升
严保范围比以前更大
安庆江豚自然保护区于2007年设立,2017年因行政区划调整(枞阳划入铜陵)、引江济淮工程和“8828”工程,对保护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面积为42162公顷,其中核心区5988公顷,占总面积的14.2%;缓冲区10818公顷,占总面积的25.7%;实验区25356公顷,占总面积的60.1%。
根据《总规》,升级后的江豚自然保护区在范围上进行了整合优化,总面积为39943.56公顷,其中核心区19613.32公顷,占总面积的49.1%;实验区20330.24公顷,占总面积的50.9%。
“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是委托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进行编制的,虽然总面积有所减少,但是核心区比例明显上升。升级后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只设核心区和实验区,即将以前的核心区、缓冲区划为核心区,核心区占比49.1%,较过去核心区和缓冲区面积总和的占比提升9.2%。”安庆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工作人员马建华告诉记者,核心区面积占比提高,意味着江豚自然保护区严格管控的范围更大,核心区内对一切影响生态坏境或有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说“不”。同时,实验区在围绕保护的前提下,可开展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人工驯养繁殖和生态旅游等活动,保护区必要的建设内容均安排在实验区。
将设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过渡期由多部门联合执法
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长江干流及皖河下游部分河段,是长江中下游长江江豚及众多水生生物生存繁衍的重要栖息地。
为更好的保护江豚,规范保护区的管理,下一步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将设立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有关县区设立管理站,主要负责制定各项管理政策、调查江豚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开展宣传教育等。
在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正式设立之前,我市制定了保护区过渡期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建立保护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了属地政府与市直部门开展巡查巡护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并确立了市级包保督导巡查工作机制。目前对江豚保护区的管理及巡查巡护工作,由属地政府及市渔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海事等部门执法力量开展,有效保护江豚的栖息环境。
整治环境让水清岸绿景美
长江安庆段江豚数量增加
江豚被誉为“水中大熊猫”,根据测算,目前长江安庆段江豚数量已从2018年的130-150头增加至180-200头。这离不开我市近年来一以贯之加强江豚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分类整治全市121个泊位,拆除退出泊位68个,退出岸线37公里,恢复自然生态。18个入江排污口全部整治达标或关闭。
全面落实“1515”行动计划,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全部退出或搬迁入园。全市禁养区内54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关闭或搬迁。
城区段10个公务码头集中整合为5个作业点,安庆老城区段上至沙漠洲作业区,下至安庆长江大桥,所有生产性码头全部清理退出。
持续推进长江岸线“1515”建新绿行动,2019年以来,沿江增绿近1.6万亩。矿山变青山,码头复绿,水清岸绿是人们能够感受到的最直观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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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全流域专门法《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该法律条文总数的65%涉及到政府责任,表明了国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坚决“零容忍”。这也为“十年禁渔”、江豚等长江水生生物生存环境的恢复提供了根本法律保障。“《长江保护法》实施了,江豚自然保护区升级了,长江江豚也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为一级,现在国家、社会越来越重视长江江豚。作为一名江豚的守护者,我们江豚巡护队将继续加大巡护力量,为江豚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安徽省长江环保协会会长胡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