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桐城警方成功抓捕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
7月11日,桐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桐城家中被他人以“炒外汇”理财为名骗取131.3万元,通过手机银行分别转账到骗子指定的四个对公银行账户。
6月16日,朱某在微信群内看见一女子求购口罩信息,遂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后朱某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内看见该名女子发布炒外汇高收益的内容,于7月7日联系对方咨询如何炒外汇。根据对方提供的链接,朱某下载了某外汇平台,并按该平台客服要求分三次充值18万元至该平台指定账户进行第一轮操作,随后该平台内朱某个人账户余额显示本金加盈利共189万元。后该平台程序员又多次借故诱导朱某进行充值,累计充值131.3万元,朱某意识被骗后报案。
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案件调查工作,经对涉案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信息进行深入研判梳理,发现郭某某、周某某、阳某某3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根据已掌握的线索锁定3名嫌疑人位置,确定郭某某、周某某长期在湖南常德活动,阳某某则在福建厦门、泉州两地活动。
11月25日,刑侦大队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兵分两路,前往湖南常德、福建厦门两地展开抓捕工作。经过连续三天的蹲守,抓捕民警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郭某某等3名嫌疑人抓获归案,现场缴获银行卡、手机等作案工具。经审讯,郭某某等3人对其提供银行卡、支付宝账号、手机卡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郭某某、周某某、阳某某3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桐城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