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望江县凉泉乡发生一起摩托车撞倒行人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驾驶人逃逸,当地交警经过40多个小时的调查追踪,终于锁定肇事者。11月26日下午,肇事者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案件成功告破。
11月24日下午5时40分,望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岭中队接县局110指令:在省道S211太华线凉泉乡境内的宋店道班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长岭中队民警赶赴现场时发现,有个人躺在公路边呻吟。通过询问伤者,民警得知肇事车辆是一辆二轮弯梁摩托车,因事发突然,伤者没有看清楚摩托车是否有号牌。民警随即与120急救中心联系,伤者被送往医院抢救。
虽然肇事者已不见踪影,但现场勘察的民警没有放过蛛丝马迹。在路边草丛中,民警发现了一些摩托车后视镜碎片、头盔面罩碎片和瓦工工具,还有几滴新鲜血迹。根据伤者倒地位置和地面车辆划痕,民警推断肇事者应该也受了伤,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车逃逸。
通过对现场遗留的瓦工工具进行分析研判,办案民警推断肇事嫌疑人应为建筑工地上的务工人员,随即一面通过区域间监控延伸排查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一面安排民警到事发地周边建筑工地进行摸排。通过一天多时间的排查,民警终于发现,肇事嫌疑人是望江县工业园区一建筑工地上的务工人员,且巧合的是此人已有两天没有到工地上班。
办案民警经调查后很快掌握到,肇事嫌疑人为望江县鸦滩镇麦元村村民陈某某。11月26日上午10时30分,民警来到陈某某家里,在其家中一杂物间内找到了肇事车辆。陈某某家人告诉民警,陈某某也受了伤,并于26日一大早前往安庆市区医院治疗。民警随即与陈某某电话联系,并向其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陈某某表示一定回来接受处理。26日下午2时40分,陈某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到长岭中队投案自首。
据陈某某交代,11月24日下午,他在望江县工业园区一建筑工地务工,下班后骑着一辆无号牌摩托车回家,行至省道S211太华线凉泉乡宋店道班附近时,天空正下着小雨,路面比较湿滑,因避让不及与路边一行人发生碰撞,导致这名行人倒地受伤,陈某某自己脸部也被擦伤。事故发生后,陈某某没有及时报警,而是驾驶摩托车匆匆离开了现场,前往离家很远的一个村诊所,简单包扎伤口后回家。11月26日一早,陈某某又舍近求远前往安庆市区治伤,直到民警打来电话,陈某某才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
目前,受伤行人和陈某某均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等待陈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