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注重突出重点,扎实基础、监督和整改“三项工作”,努力推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全面落实落细。
该院以入矫信息零遗漏为要求,夯实“基础”工作。一是加强沟通联系,推动信息共享。以组织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为契机,全面搭建公、检、法、司等部门沟通联系平台,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实现业务交流、信息互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衔接更加紧密、运转更加顺畅;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做好信息分类。该院确定专人管理社区矫正档案,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取定期走访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养。通过持续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积极组织执检干警参加专题培训、岗位练兵与业务竞赛等活动,不断深化检校合作机制,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等方式,实现轮训全覆盖,切实提升执检干警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业务素养。
该院还以矫正对象零脱管为标准,夯实“监督”工作。执检部门定期与县司法局到乡镇司法所检察监督管理与教育矫正情况,通过走访、谈话等方式了解司法所的监管成效,确保及时有效发现脱管情况。同时,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借力安庆市检察院在市司法局设立的社区矫正检察室,做到第一时间查收工作通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书面反馈结果。再者,该院创新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果。结合工作实际设计制作了社区矫正检察记录表,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及时全面如实填写监督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情况,由被监督单位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作为提出纠正意见的重要依据。
该院在监督效果上以零瑕疵为目标,夯实“整改”工作。一是督促及时整改。该院发出书面纠正意见和建议后,及时通知县司法局及其司法所,督促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要求按时书面反馈整改结果,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二是定期进行回访。该院执检部门定期梳理所发出的书面纠正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联系、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回访,核查相关问题是否有效整改,避免出现口头整改、书面整改等情况,从而确保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凸显人性关怀。按照“因人施矫”的原则,区别具体情形,会同社区矫正机构共同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个别矫正对象考验期即将届满,思想上有所放松的,及时督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案件判决对生活确有严重困难的矫正对象,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