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财政部门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公用经费。今年,市财政共下达城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3979.35万元,同比增长5.97%。根据要求,市财政部门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由年生均小学600元、初中800元提高到小学650元、初中850元。
据了解,在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特殊教育学生按年生均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等政策。
教育、财政部门切实做好义务教育保障攻坚工作。在既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的基础上,精准施策,最大限度向深度贫困地区,尤其是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和贫困人口倾斜。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投入力度。对汛期受灾的义务教育学校,妥善做好灾后修缮维护工作。同时,我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