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经济的管理如何更好求创新?今后,安徽省将吸取上海、江苏、浙江智慧城市管理的好做法;长三角区域,车辆异地违停怎么办?今后,沪皖苏浙将打造区域城管执法创新共同体……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上海、江苏、浙江城管执法主管部门,共同签署了《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清单》。未来,长三角一市三省将推动城管执法制度标准“趋同化”、执法检查“协同化”、队伍建设“同一化”,加强城管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区域一体化城管执法能力和水平。沪皖苏浙公布10项执法协作清单
“为全力助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我们与上海、江苏、浙江城管执法主管部门共同发布了协作清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清单共10项,即城管执法理论研究、跨区域联合执法整治、对口学习交流、案件协查机制、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执法通报机制、智慧城管执法研究、信用联合惩戒、社会宣传联动、重大活动执法保障。
加快城市管理精细化建设,有机整合数据资源、信息系统及业务工作等势在必行。 《协作清单》明确,要开展多方参与的智慧城管执法研究,借助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有序推动区域执法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同时,建立区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用联合监管,探索异地信用修复,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共同打造区域良好营商环境。
据介绍,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过程中,沪皖苏浙城管执法部门已经开展探索。在2019年第二届进博会前夕,沪苏浙三地城管举行了执法保障应急演练。今年2月,沪苏两地城管在江苏省芦墟公安检查站建立了两地一站式防疫查控关口,相关社会治理创新举措初见成效。
“今后长三角城管执法部门将建立案件线索移送、证据互认等协助机制,及时移交涉案物品、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检验检测报告等,互认互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说,还将建立执法预警通报机制,将各自区域内带有普遍性、行业性、倾向性的问题,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其他各方通报。
对于区域内重大活动,执法也将协同保障,比如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制造业大会、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第十届中国花博会等。探索异地执法和处罚机制
在人口集聚的长三角地区,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近年来,固体废弃物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事件频发,给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威胁。特别是,长江流域、长三角地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处置成本高、处理压力大,非法转移处置固废现象不容乐观。
而今后,针对非法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露天秸秆焚烧,向河道倾倒废弃物,车辆异地违停等跨区域违法行为,将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按照计划,沪皖苏浙将打造区域城管执法创新共同体,形成区域联动、协同推进的城管执法新体系,为全国城管执法区域一体化协作提供示范和引领。
《行动计划》指出,到2021年,优先在先行启动区、一体化示范区、省际毗邻区,开展执法检查联勤联动、执法信息共享、执法结果互认等协作,为更大领域和范围协作提供经验借鉴和制度输出。鼓励区域内市、县(市)、乡镇之间在协作清单内开展跨区域执法协作。
到2022年,逐步搭建跨区域城管执法指挥监管平台,打破地方城管执法信息资源壁垒,逐步建立区域城管执法指挥监管平台,实现跨区域执法协作全程线上流转、共享,推动跨区域城管执法统一指挥、联勤联动,不断提高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城管执法处置能力和水平。探索一市三省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异地执法检查和处罚制度机制,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城管执法保障。“试点试行”逐步铺开
管好超大城市群,视野宏观,落脚则要微观。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城管部门要结合执法协作事项清单,采取试点试行、逐步铺开的工作方式,选择合适地域、合适执法事项及执法模式,推动构建协同高效的区域执法工作格局。
“优先在先行启动区、一体化示范区、省际毗邻区加强城管执法合作,优先在相同执法领域相同执法事项上开展执法协作,总结固化成熟制度机制,不断拓展合作广度和深度。同时,打造高水平区域城管执法开放合作平台,放大合作叠加效应,构建互惠互利、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开放、协同发展格局,实现长三角区域城管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说。各地要积极主动联系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协作共建市(区)级部门,开展跨省市交流协作,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管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能力。(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