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高新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等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落实属地统筹、包保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辖区内自然保护地禁渔区域巡护监测和常态管理工作,助力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
切实加强禁捕退捕组织领导工作。成立高新区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区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庆高新办〔2020〕25号),明确禁捕范围及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对照“七个到位”,制定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或单位),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全面开展市场及餐饮行业排查。会同区综合执法部门,对农贸市场、餐饮等场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打击销售、买卖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渔获物及生产销售禁用渔具等行为,开展“长江禁捕”专项行动,印发《通告》、《一封信》等宣传材料500余份,签订《高新区市场主体“拒绝江鲜保护长江”承诺书》20余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累计出动40人次,检查单位20家次,共排查出1家经营范围内包含“捕捞”字样的公司,并已通知进行经营范围变更。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自然保护地区域)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和生产性垂钓专项行动,强化案件线索排查,严厉打击违法捕捞及在禁渔期、禁渔区生产性垂钓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日报制度,及时上报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与工作日报,确保行动成效化、常态化。截至目前,高新区累计出动警力220人(次),出动警车90车(次),收缴垂钓渔具84个,收缴渔获物41斤,驱散、制止垂钓者共计120起,现场批评教育160人次,立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3起,取保候审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