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二审判决后,仅用8天时间,就将16万余元的农民工工资全部交到农民工手中。7月27日一早,岳西县人民法院速裁一团队、速裁二团队、执行局三部门收到了惠某等十三名农民工送来的锦旗。
事情要从2015年开始说起。2015年,某某公司承建国网安徽岳西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包家乡等24个台区及温泉镇6个台区的项目,该公司承包后,授权孙某牵头成立电力施工队并组建项目部,惠某等十三人实际参与该项目的施工。工程结束后,某某公司未支付惠某等十三人的工资,在经过仲裁程序后,某某公司不服,遂提起诉讼。
经审理,某某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将工程交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孙某承包,且在孙某组织施工队伍过程中,未尽监管责任,未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个人。某某公司对劳动者主张的工资欠款应承担先行直接支付责任,遂判决该公司支付惠某等十三人的工资。
该判决今年7月初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生效后,惠某等申请执行。在岳西法院执行法官的快速执行下,仅用了八天的时间,惠某等就拿到了久违的169530元工资款。至此,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柳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