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生活网

您的位置:首页 >地方 >

安徽怀宁:向“非法捕捞”亮剑 一天查获绝户网204副

时间:2020-07-13 10:38:01 | 来源: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记者徐张苗) 为扎实开展长江流域及重点水域禁捕专项行动,怀宁县公安局石牌派出所近日一天内查处了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查获收缴绝户网204副,张某松、产某保、李某娣、程某广四人因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捕捞鱼虾等水产品受到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7月6日上午10时许,怀宁县公安局石牌派出所民警与渔政部门联合在同马大堤160公里附近水域巡逻时,发现3艘可疑船只,对其中一艘船只进行清理时,发现船只内有158副禁用渔具绝户网“地笼”,民警当场予以没收扣押。经初步调查,该船只系石牌镇居民张某松所有,其于今年6月下旬至今,多次在皖河干流水域内使用地笼捕捞河虾进行销售。现场民警耐心向违法当事人张某松宣传相关法律政策。

随后,该所民警在对同马大堤160公里附近皖河水域进行巡逻时,发现怀宁县石牌镇居民产某保正在皖河干流水域使用地笼捕捞河虾,民警当场扣押渔具14副。在同地段,民警也发现石牌镇居民李某娣、程某广母子二人在皖河干流内循环投放和回收地笼进行捕捞鱼虾,经民警当场检查,扣押禁用的渔具地笼32副,渔获物7.8斤。

因张某松、产某保、李某娣、程某广四人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捕捞鱼虾,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怀宁县公安局已对该3起案件列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怀宁县公安局石牌派出所副所长阮征提醒广大群众,在禁捕期内,不要到长江流域及其干流等水域进行捕鱼或者钓鱼的生产性垂钓相关活动,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严肃打击处理,同时,呼吁大家,共同自觉做好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环境。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