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宿松县公安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围绕禁捕重点水域开展统一巡查执法行动,成功抓获9名非法捕捞人员,查获渔获物285.7斤,以及“黄丫笼”、丝网、密网袋、塑料船、电瓶等作案工具38件。
当天,宿松县公安局从治安、水上派出所以及临江沿湖乡镇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联合农业农村局水产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成立若干巡查小组,分头深入黄湖、大官湖、龙感湖等禁捕水域,同步开展统一巡查执法行动。
当天凌晨4时许,一组联合执法人员在九姑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深入大官湖巡查,在巡查至九姑乡国赛村大赛湖湖畔时,现场抓获3名非法捕捞水产品嫌疑人,查获渔获物和“黄丫笼”、丝网等作案工具。在返回九姑派出所途中,联合执法人员又查获一名骑车载着渔获物的嫌疑人。
此次行动,联合执法人员在九姑乡境内共抓获4名非法捕捞人员,查获渔获物271.7斤,以及“黄丫笼”13条、丝网11条、密网袋1条。
“黄丫笼不同于普通地笼,一般有20多米长,网孔比较大,可以捕获到黄丫、鲶鱼、鲫鱼等大量的水生物,对湖区生态破坏力非常大,在这次执法中,我们将加大对黄丫笼的收缴力度,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指着查获的一大堆“黄丫笼”,水上派出所所长柴扬清介绍。
当日上午11时许,另一组联合执法人员在五里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围绕龙感湖进行巡查,在巡查至五里乡六圩村段大河时,现场抓获4名利用丝网、“黄丫笼”、塑料船进行非法捕捞的嫌疑人。期间,执法人员还在六圩村沙港河内抓获一名利用背负式电瓶进行非法捕捞的嫌疑人。
此次行动中,联合执法人员在五里乡境内共抓获5名非法捕捞人员,查获渔获物14斤,以及“黄丫笼”9条、丝网2条、塑料船1条和背负式电鱼设备1套。
据宿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案民警介绍,在长江十年禁渔期间,违反《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凡在长江流域使用炸鱼、毒鱼和使用电力、鱼鹰、水獭捕鱼,以及使用拦河缯(网)、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迷魂阵、底拖网等有害渔具进行捕捞,均触犯了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凡在内湖区域,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绝户网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在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中,公安机关将坚持重拳出击、精准打击,严罚重处、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