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引发财产纠纷,宿松男子黄某某与家人黄某、施某擅自撬锁进入别人家中强行居住,并将门锁更换。5月27日,黄某某、黄某、施某三人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宿松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据悉,被告人黄某某与被害人张某甲因事实婚姻破裂发生财产纠纷。2019年1月31日,被告人黄某某和其家人黄某、施某通过开锁公司擅自打开张某甲的姐姐张某乙的住宅,并换锁进入居住。期间,张某乙多次要求其退出,民警也多次劝离,三被告仍拒不离开,致张某甲春节期间无房屋居住,张某乙无法正常使用其房屋,两人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案发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对三名被告人予以谅解。三名被告于2019年2月经宿松县公安局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黄某某等三人未经住宅权人同意,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据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非请勿入并非儿戏,与他人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合法途径去解决。带着亲属“上门闹事”、“讨说法”,这些行为不仅不利于纠纷的缓解,还可能引发其他不必要的冲突。而未经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的,一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不仅是当事人,连其随行助威的亲友也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陈娟 记者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