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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 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防溺水,这些安全事项要牢记!

时间:2020-05-07 09:37:44 | 来源:安庆新闻网

随着气温逐渐回升,汛期即将来临,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4月底,市教体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预防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全覆盖,全面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全面开展“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包括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日、暑假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

同时,要全面开展“六不一会”教育,包括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私自外出游泳或戏水;不擅自(未经家长许可)与同学结伴游泳或戏水;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或戏水;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戏水;不在无人监管和有禁止游泳告示的江河、溪流、水塘、水库、不明水坑边玩耍戏水;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惧怕逃离或者冒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各学校还要对爱好游泳、玩水的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记,落实好教育和监管的措施,特别要关注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在校外租住民房的学生等重点群体,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对学生多做思想工作,多讲擅自游泳的严重后果,用事故实例予以警示,使学生知晓、警惕擅自玩水的危害性。

通知强调,各学校要对校园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校园内池塘、喷泉、小溪、河道、沟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必须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校园内桥梁、亭台等水面建筑必须坚固,对校园内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地段要安排人员开展安全巡查工作。

各地要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健全工作台账,确保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市教体局将适时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进行抽查。

(记者 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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