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安庆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企业复产复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十项措施,充分发挥打击、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建立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专班,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意见》强调,要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复工复产的刑事犯罪,加强对涉及企业复工复产案件的诉讼监督,加强对企业合法财产的保护。要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慎处理民营企业案件。对民营企业因疫情等原因引发的经济问题,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对疫情防控用品供应、生活物资保障的企业经营者或者技术骨干等人员涉嫌犯罪的,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同时,建立办案“绿色通道”,确保涉疫情防控企业案件优先受理。对已经受理的,特别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符合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案件,一律依法从快办理。
《意见》要求,要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要充分运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对疫情防控相关的控告、申诉和举报,第一时间受理、核实、处置。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联、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机制等,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