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新划定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为外环北路-环城西路-环湖西路-沿江西路-沿江东路-联兴路-外环北路形成的闭合区域
本报讯(姜萌萌 记者 项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市重新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重新划定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为外环北路-环城西路-环湖西路-沿江西路-沿江东路-联兴路-外环北路形成的闭合区域。自2020年1月1日起,禁用区内全天24小时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等都属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如果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或者经检测污染物排放超标,亦或所装用柴油机达不到相关标准,都属于高排放,将不能在禁用区内作业,违者将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今后,凡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个人,需要向所在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编码登记,生态环境部门对完成信息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统一编码规则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新购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置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