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生活网

您的位置:首页 >地方 >

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维修资金吗? 2001年之前房屋过户要补缴维修资金

时间:2019-12-12 09:37:43 | 来源:安庆新闻网

近日,市民李先生与同事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办理不动产证的时候,他发现同事不需要缴纳维修资金,而他需要缴纳几千元的维修资金。为什么同样是购买二手房,维修资金的交存要求却不一样?李先生表示疑惑,对此,记者走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记者从市住建局房屋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只要房屋存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就需要交存维修资金。我市维修资金政策自2001年开始实施,要求业主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过程中按规定交存。目前我市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按照配备电梯2%、未配备电梯1%的比例交存维修资金。办法同时还规定,如果业主转让物业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尚有节余的,应当随物业所有权同时转让过户。如果原房主没有缴纳维修资金,过户的时候现房主就要按税务部门出具的评估总额为基数,按照配备电梯2%、未配备电梯1%的比例缴纳维修资金。

“李先生购买的房屋,在政策实施之前办理的房产证,当时并没有政策要求交存维修资金,所以此次产权过户需要交存维修资金。而李先生同事购买的房屋则是在2005年办理的房产证,已经建立了维修资金,所以无需再缴纳,只要变更过户就可以了。”市房屋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记者同时还了解到,如果房屋为一个产权人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也不需要缴纳维修资金,比如小区外独栋房屋,独立的厂房等。


(记者 江露露 通讯员 陈美霞)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