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继续为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截至11月中旬,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254件,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2.76%。
法援阳光温暖受援人心田
“能这么快领到全部赔偿款,多亏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为我们困难群众提供了合法维权的道路,在我感觉无助的时候,维护了我的权益,给我们家带来了新的光亮。”说这话的叶某,多年来一直从事保洁工作,丈夫周某是城区某小区的保安,儿子还在读大学,近90岁高龄的老母亲需要照顾,二人用微薄的收入支撑起整个家。
去年4月,叶某在去某村清扫的途中发生意外,左手受伤住院就诊。出院后,丈夫周某多次找到叶某所在公司,希望公司承担一部分费用,但公司始终拒不承担任何费用。无奈之下,周某到社居委寻求帮助,在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引导下,来到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承办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了解详情,分析案件。在承办律师的全力援助下,法院采纳了全部代理意见并作出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叶某的损失131704.89元。因公司未按法院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承办律师为叶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今年6月17日,叶某从法院领取了全部的赔偿款。
潜山市村民汪某某的丈夫胡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同村村民胡某桥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经治疗无效死亡。潜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该起事故胡某桥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桥拒不赔偿。汪某某到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承办律师不懈努力,通过调解、诉讼等一系列的法律手段,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依法判令相关责任人赔偿因胡某某死亡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4万余元。
法援民生工程覆盖面扩大
自今年11月1日起,我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正式调整为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标准,法律援助事项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外增加11项,我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更广范围的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通过组建安庆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安庆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服务队,今年1至10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895件,与去年同期增长13.6%。市、县两级公检法机关改判从轻处罚、发回重审、变更为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罪名、做出不起诉决定和撤回、驳回抗诉等案件共计764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效果明显。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针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为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形成“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色法律援助品牌,截至目前,分别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63件、556件、291件、155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