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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驾驶请持“证”上路

时间:2019-10-11 14:37:35 | 来源:安庆新闻网

9月9日至1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省交警总队的部署,开展全省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异地互查统一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122起,其中酒后驾驶58起(醉酒驾驶13起)、毒驾1起、无证驾驶121起、超员20起、超速831起。(《安庆晚报》9月21日)

众所周知,想要开车上路,必须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依法不得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可总有那么一些人,明知无证驾驶违法,还是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在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天查处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无证驾驶就达121起,这完全是以身试法,是拿他人的生命“开玩笑”,必须坚决制止!

会踩油门,会打方向盘,并不代表就会开车,更不能证明有能力获取驾照。通过驾校培训,再进行严格的考核,除了是对驾驶技术的把关,也是对是否了解交通法规的检验。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不仅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而且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全国各地因为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不胜枚举,血的教训令人触目惊心,虽然在公安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下,拒绝无证驾驶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自觉行为,但是依然有少数人不遵守交通法规,一意孤行。这不仅是对法律的藐视,更会为后续的酒驾、疲驾、超速行驶埋下祸根,进而诱发违法犯罪。

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方面需要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让交通法规成为不可碰触的底线;另一方面也需要广大公民自觉地敬畏交通法律,杜绝无证驾驶,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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