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法律援助便民绿色通道为困难群体而设。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来申请法援,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所有手续当天一次性办结,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援服务。
“家庭生活依靠打工钱维持,被拖欠的血汗钱急需追回!”2018年11月8日,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迎来了程某某等32名农民工求助者,他们迫切地提出诉求。话还要从2017年年初说起,怀宁县居民程某某在某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谋了份缝纫工的工作。后来该公司因经营出现困难,负债累累,自2018年9月份开始拖欠32名工人工资。10月30日,公司法人陈某某突然失联,公司因无人负责而停产,只留设备在厂。
“承办律师了解案情后分析,诉讼等法律程序相对繁琐、耗时较长,如果公司设备被债权人拖走,很可能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说,承办律师从实际考虑,把快速解决32名员工劳动报酬来源作为本案的关键。
于是,承办律师一面收集固定证据,于去年11月11日向怀宁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立案;一面间接联系到了公司法人陈某某。陈某某认识到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同意变卖公司的机器设备,支付拖欠劳动报酬。
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公司的机器设备成功变卖。今年年初,怀宁县劳动仲裁委就此案开庭调解。事后,该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兑现了程某某等32人的劳动报酬185000元。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实施,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据统计,今年1-7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不含宿松县)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727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71.6%;已结案2917件,结案率78.3%;接待法律咨询6748人次。
近年来,市司法局围绕“应援尽援优援”的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与服务质量,实施法律扶贫,推进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同时,加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品牌建设,开展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行动。
2018年,潜山市被确定为省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1.47万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全部被纳入到潜山贫困残疾人法律援助信息库中,数据库中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凭相关证件和有效证明直接受理。
同年,太湖县被确定为市级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在温州、宁波设立起法律援助中心流动工作站,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引导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至今,累计接待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引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10余件。
2018年6月1日,潜山市源潭镇居民汪某某的丈夫胡某某驾驶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经治疗无效于6月15日死亡。9月16日,汪某某来到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核查,汪某某为贫困户,丈夫的离世本就令这个家庭处于风雨中,不料,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
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并指派了律师承办此案。申请司法鉴定,收集证据,代为提起民事诉讼……走过一场艰难的维权之路,贫困户汪某某最终获得经济赔偿共计24万余元。
“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将建档立卡的20余万户贫困家庭,涉及的60余万贫困人员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市司法局副局长徐建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