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打造精品景区、创建优质品牌。
◇统筹资源整合,推进统一营销、统一精品路线,加强客源组织、鼓励节庆赛事旅游,增强全域旅游黏性。
◇支持旅游演艺融合,鼓励文艺创作生产,鼓励对外文化交流。
◇打造全国戏剧演出聚集地。
打造精品景区、推进统一营销、统一精品线路、鼓励节庆赛事旅游、支持旅游演艺融合、打造全国戏剧演出聚集地……8月15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安庆市2019年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从统筹推进全域旅游、促进资源整合、繁荣发展文化三个方面提出11条新政,真金白银支持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
在统筹推进全域旅游方面,《政策》提出要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打造精品景区、创建优质品牌。其中,对2019年度新增入规的文化体育旅游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企业投资建设全域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智慧旅游及旅游信息化项目,分别按照投资额比例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和100万元的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产业园区(基地)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标准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奖励。
《政策》提出要统筹资源整合,推进统一营销、统一精品路线,加强客源组织、鼓励节庆赛事旅游,增强全域旅游黏性。其中,对展示安庆全域旅游主题形象,在市内、市外和境外投放大型宣传广告的企业分别按照直接发生费用的20%、40%和50%给予补助,对宣传安庆文化旅游、社会影响较大的原创歌曲、微视频等在主流新媒体有效点击量较高的,给予2万元奖励。围绕我市全域旅游山水、戏曲、研学、康养、乡村等五大主题板块,新开发(或延伸)相对固定的旅游线路,串联2个县(市、区)3个A级景区以上,年游客量达到一定人次的给予奖励。对举办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的企业、对组织承办国际、国家、省级体育赛事的分别给予补助。
在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方面,《政策》提出,要支持旅游演艺融合,对在景区建设原创大型实景演艺项目的给予投资额补助,对4A级及以上景区开展黄梅戏等演出活动,全年演出200天以上、每次演出时长60分钟以上的给予10万元补助。要鼓励文艺创作生产,对荣获全国、省“五个一工程”奖及其他全国性文艺奖项的按照上级奖励标准1:1配套奖励等,对入选中国艺术节、中国戏剧节参演剧目的,给予40万元奖励。要鼓励对外文化交流,按展览展演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
《政策》还提出,要打造全国戏剧演出聚集地。对企业在市内500座以上剧场,进行原创黄梅戏、大型舞台剧、音乐剧(会)、演唱会等商业演出的给予补助;邀请“名家名剧”来安庆城区展演的优秀剧目,在安庆城区500座以上剧场演出,且70%以上演出票执行惠民票价(不高于50元/张)的,按15万元/场进行补助。对本市院团在市外500座以上剧场进行原创黄梅戏剧目等商业演出的给予补助。
据了解,2019年,市财政设立“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