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起,我市全面启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主要包括党政同责落实、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等8个方面。其基本目标是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食品安全主要指标全部达标、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高。(《安庆日报》4月1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关乎民众的权利获得,也关系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市围绕党政同责落实、严格实施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社会共建共治等8个方面33项具体任务,启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进一步呵护和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一举措,值得我们点赞和期待!
近年来,我市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食品安全管理上下绣花功夫,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比如在加大常态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同时,我市先后在宾馆饭店学校启动“明厨亮灶”工程,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搭建新平台;2020年,我市又推行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封签制,为网络订餐消费者多了一道食品安全保障;同时,我市还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你送我检”,提升食安社会共治水平……因而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毋庸讳言,在食品安全上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风险隐患。如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山寨食品”、农药兽药残留、添加剂超标等食品现象也不时可见。遏制这些乱象,涉及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涵盖生产、加工、流通全链条。因此,我们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要综合治理,持续发力,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实践已证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必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承担的主体责任;也必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各环节、链条严格履行职能、承担责任,最大限度地保证食品安全,夯实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和坚实根基,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在确保食品安全方面,企业本该责无旁贷,但事实常常并非如此,这不能不与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企业主导者社会责任感缺失有关。我们政府部门要构建起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社会共治的体制与机制,以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与奖惩机制,倒逼企业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切实落实好企业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首要责任。与此同时,还要通过畅通有奖举报与投诉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鼓励社会监督,严厉打击整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可以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需要我们积极地行动起来。生产经营者要以对食品安全的敬畏之心,强化员工的安全规范意识;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监管职能,敢于依法“亮剑”以对食品生产、加工、营销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形成更强的钳制力。消费者一旦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也要及时举报,以形成强大的合力。唯此综合治理,方能打造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创建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