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愿还钱,借钱人在上海想悄悄地把房子卖掉,当事人知道情况后,立即赶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望江县法院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马上与省高院和上海法院联系,从立案到保全实施完毕仅仅一天时间。借钱人知道躲不过去,终于还钱了。
“法官,麻烦你们赶紧陪我们去上海一趟,晚了恐怕房子就要被卖掉了。”4月2日上午8时,望江法院执行局刚上班,就接到一名王女士的求助电话,语气万分焦急。
2019年1月9日,李某以偿还银行按揭贷款为由,向王女士借款70万元,承诺10个月内还清本金及利息,并承诺将自己名下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的一处房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李某仅归还本金20万元,对剩余本金50万元及利息经多次催要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拒还。
王女士最近得知李某已经联系好了买主,欲将上述“抵押”的房产私自出售,如果房产真的变卖了,她借出的钱款可能很难追回。
了解情况后,接待法官立即提示王女士先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然后再起诉。4月2日上午11时多,王女士赶到法院立案庭提交了申请保全材料,立案庭随即安排专人优先立案并及时将材料移交到执行局。因情况紧急,承办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即制作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但因当天是周五,即使即刻赶往上海,也可能来不及在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查封。
为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承办人员决定先委托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并将案件信息和文书材料从执行指挥平台上报安徽省高院,同时直接与省高院指挥平台取得联系,汇报案件情况,省高院随即联系上海高院执行指挥中心,上海高院即指派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查封事项。
宝山区法院执行局在接到委托事项后当即安排执行人员前往不动产交易中心将上述房产予以查封。至此,该保全案件从立案到保全实施完毕仅仅一天时间。
被申请人李某收到法院的保全裁定书后,迫于压力主动与王女士协商,偿还了余下的借款及利息,王女士也向法院申请了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