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人有三急,如厕第一。“方便”问题不方便,未必是制度跟不上,根源在于意识和执行力。早在2003年,原建设部就发布过《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对城市公厕设置间距和数量作出具体规定。像北部新城中心社区这样的万人社区,按标准至少配有数座公厕,公厕建设理应与在建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然而,规划中理应配备的公厕“千呼万唤出不来”,显然是执行上出了“问题”,进一步厘清责任,“亡羊补牢”建设配套公厕,从根本上解决流动居民“内急”问题,方是上上之策。
当然,按标准配齐公厕,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并不容易。建设公厕既占空间又耗费用,是个“赔本买卖”,后续维护管理也是耗力耗财的事。对此,运用市场经济之手,采取“以商养厕”方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公厕建设与管理,不失为一种好方法。比如将临街面建成商业门面,背面为公厕;或将一楼建成商业门面,二楼为公厕。不妨将街区公厕与商业门面“捆绑”起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中标者不仅负责公厕与商业门面的建设和改造,而且负责公厕建成后的长效管理,并享有公厕与商业门面的经营管理权。
总之,公厕事小,却关乎改善民生大事,马虎不得,懈怠不得。我们期待着相关部门“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尽早解决中心社区居民“如厕难”;更期待着全市在建或待建小区以此为镜,举一反三查查自己是否将居民的“如厕难”放在心上,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让交付的小区不再“一厕难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