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篇更注重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也进行了重新调整。其中,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杨毅律师评析: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以后的婚姻纠纷中,以下几点会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产生一定倾斜的效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适当多分共同财产。对方有婚姻过错的行为,无过错方可以多分共同财产。婚后抚育子女较多的一方,尤其是家庭主妇,可以得到一定的财产补偿。
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财产申报,如果不报、瞒报或者转移财产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一方变卖、挥霍、损毁财产的,若有证据,可以要求多分财产。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如伪造借条等,虽然当前司法实践一般对夫妻共同债务不予处理,但能有证据证明对方伪造共同债务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