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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积分制激发农村党员干事创业积极性

时间:2020-08-24 14:37:39 | 来源:安庆新闻网

“老祝,组里可还有劳力?防汛需要”“老祝,三圩联圩拆迁的事跟进一下啊……”8月11日上午,宿松县五里乡六圩村祝屋组党员祝天生的手机响个不停,让他有些应接不暇。

现年69岁的祝天生,是个拥有29年党龄的老党员,干事积极、带动性强,被组里村民们称为“百事通”。今年6月30日,在村委会党员奉献积分制考核中,他表现突出拿到了满分,被评为村级优秀党员。

农村事务千头万绪,农村发展关键在党建。为加强农村党员管理,今年起,五里乡在全乡农村党员中推行“农村党员奉献积分制”,通过量化分数、季度积分、年度总评、积分应用的方式,评先树优调动党员积极性,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量化分数,即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减分分值60分,加分分值40分。减分内容为基本要求内容,即党员应履行的义务;加分内容为发挥作用事项,即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主动配合参与各项工作的表现。

季度积分,即建立《季度奉献积分制度》,每季度召开党群议事会,由各村联络员负责登记报告党员季度活动情况,进行加减评分得出结果,在《季度奉献积分公示栏》中公示。年度总评,即每年“七一”前夕,召开全体党群议事会,对党员进行年度积分评定,算出年度总得分数。

积分应用,即把积分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年度得分80分以上的为优秀党员,可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各类先进评比;70分至80分的为合格党员;60分至70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为警示型党员。

对警示型党员,该乡规定,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的警示型党员,为不合格党员,其中是村小组长以上党员干部的,给予免职。对连续两年以上不履行党员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劝其退党或予以除名。

“通过积分制度,对农村党员加强教育管理,有效发挥了他们在建设家乡中的带动作用,更使得农村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形成,有力提升了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水平。”该乡组织委员张燕说。

在农村党员奉献积分制的基础上,今年6月,该乡又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及组织委员积分考评机制,并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两项考评机制和品牌创建活动,有奖有惩、奖惩并举,激发了党员、党组织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保障了全乡重点工作有效推进。”该乡党委书记罗朝斌说。


(全媒体记者 沈永亮 通讯员 孙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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