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开车经过这里的时候总是担心会撞上路中间的线路杆,现在线杆移出了路面,道路通畅了,我们开车也安全多了,真心感谢你们!”市民方先生高兴地告诉宿松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6月4日,宿松县检察院对办理的一起公共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实地回访时,听到群众满意的反馈,检察官们感到十分欣慰。
2020年5月21日,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二孚乡村公路石咀路段的道路中间有一根移动公司通信线路杆,且周边未采取任何交通警示标记,严重妨碍道路通行安全,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潜在威胁。
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和分析研判,5月27日,该院依法向所在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履行路权单位的管理责任,消除该处道路安全隐患。为确保检察建议内容能尽快落实,5月29日办案检察官主动与线杆所属单位宿松县移动公司沟通,督促其尽快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乡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协助移动公司于6月2日将二孚路石咀段路面上的通讯线杆移出,及时消除了该处道路安全隐患。
近年来,宿松县检察院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积极、稳妥推进“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探索,扎实办理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