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特长生招生录取、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的分配、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分政策等作出具体安排,部分政策与去年相比有调整、有新增。
自主招生须在中考后进行
今年我市鼓励普通高中探索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路径,招收艺术、体育类等特长生需提前报送招生方案,经批准后纳入统招计划。经市教体局批准,今年安庆一中诚毅书院班、桐城中学钱学森班和野寨中学“珍珠班”面向全市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招生行为要规范,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或同层次学校普通班级。鼓励安庆外国语学校办好出国班。
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填报普高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指市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同时,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进行,招录名单须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鼓励艺体类特长生报考
与往年相比,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对特长生的招生录取政策有调整有新增,鼓励艺、体类特长生报考。
体育特长生方面,具有一级运动员资格证书的初中毕业生,可与普通高中学校双向选择,直接录取,此项工作在体育专业测试前完成。这一项政策与去年保持一致。
调整的是,具有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的初中毕业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而去年的政策是,这类体育特长生中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80%。
新增的是,在省级竞赛中(省运会、青少年锦标赛、冠军赛、联赛、中学生运动会,下同)获前三名的初中毕业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
在省级竞赛中获4-8名的初中毕业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70%;
代表安庆市在安徽省体育局进行了运动员注册并至少参加一次省级竞赛,参加体育特长生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80%;
其它参加体育特长生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以在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20分录取。
录取时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学生中,依据体育、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报名参加艺术、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各校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报名和测试时间一致。
关爱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中考加分政策方面,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侨眷(指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在国外定居的)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
因公牺牲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英雄模范、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
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市教体局、安庆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执行。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不享受累计加分。市教体局要求,对于考生申请政策性加分,初中学校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并落实公示制度。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市新增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实施关爱政策。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对参与定点收治医院一线救护工作及支援湖北医疗队的医务工作者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在同批次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取。
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
分配政策不变
今年我市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的分配政策与去年保持一致,继续按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定向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
在外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集中设立报名点,并根据报名点报考人数,按照省示范高中定向到校的比例同等分配定向指标。根据相关通知,现役军人子女中途转学的享受转入初中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
规范公民办普通高中
招生行为
通知要求,除批准的之外,各县(市、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同等的招生权利,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
对违规招生产生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省级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因违规招生被教育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拒不执行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记者 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