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市民陈先生反映,他向某装饰公司缴纳了2000元装修设计定金,但无论是设计结果还是服务态度,均让他感到不满,对此,他想更换装饰公司并索回定金,却遭到商家拒绝。
市民投诉:想更换装饰公司并索回定金,遭拒
陈先生告诉记者,4月12日,他向湖心中路一家装饰公司缴纳了2000元装修设计定金,但装修效果图做出来后,他和家人均不太满意。“这套房子是作为我的婚房使用,因此希望家里‘亮’一点,而房屋效果图较为昏暗,与我预期的色调不符。”
令陈先生不满的还有这家公司的服务态度。陈先生说,之后,他向设计师提出了更改装修风格的建议,但设计师仅仅在原效果图上更换了部分墙面的颜色。“在这过程中,我还多次对设计方案以及报价表提出了想法和疑问,但设计师均置之不理。”
此外,这家公司装修报价的预算也越来越高。“这家公司一开始收定金时只做了大概预算,故意按较少的工程量给消费者开出一个‘吸引人’的价格,但后来报价表中却多出很多不明不白的增项,预算也随之水涨船高,从一开始的六万七涨到了七万五,这让我难以接受。”陈先生说。
“没想到房子还没装修,就遇到了这些糟心事。”陈先生表示,考虑再三后,他决定放弃在这家装饰公司设计和装修,要求该公司退还2000元设计定金,但却遭到拒绝。
陈先生说:“对此,我向辖区工商部门进行了反映,但没有结果。”
当日下午,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设计定金的收据,记者看到,收据上仅写有“设计定金2000元”,并没有标注任何关于不满意可退款等约定事项。
记者随后来到这家装饰公司。一名王姓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定金是不予退还的,况且设计师也为装修效果图付出了努力,如果陈先生不满意效果图,公司可以为其更换设计师,直至其满意为止。“另外,我没有退还定金的权限,如果陈先生仍不能接受,他只能去公司总部问问看。”
当日下午,记者陪同陈先生来到这家公司位于绿地紫峰大厦的总部。一名吴姓副总在与陈先生协商后,认为不退定金虽然是“行规”,但考虑到陈先生的实际情况,称愿意返还这2000元设计定金。对此,陈先生表示满意。
5月19日上午,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已收到了退还的2000元定金。
市消保委:装修前,应多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货比三家
市消保委主任郑丹丹表示,如果是“订金”,只要消费者认为商家服务不满意,随时都可终止协议,要求商家退还钱款;但如果是“定金”的话,只要装饰公司不违约,即使商家服务差,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消费者也无法终止协议,追回装修定金款。“目前,家装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一些装修公司加强了宣传,打着免费测量、免费设计的噱头,吸引广大家装业主的眼球。并想尽方法让消费者交付定金,许多消费者却遇到了‘交款容易退款难’的问题。”
郑丹丹提醒广大消费者:装修之前,应多渠道了解市场行情并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同时尽量做到货比三家,不要被商家的强大宣传攻势所迷惑,警惕低价且无资质的装修“游击队”,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公司,避免上当受骗;签订正式合同或书面约定可退款事项。在交付装修定金前务必先签订好合同协议,在合同中详细列出各装修项目、单价、工程量和价格,注明装修公司提供材料品牌型号等,对设计中可准确计算出工程量的装修项目,应尽量约定结算工程量或可允许变动的幅度,避免掉入“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的陷阱。交付定金前确实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的,应对商家的口头承诺进行书面注明,并书面约定定金可退还的事项、退还条件和退还方式,尽量避免退定纠纷;保留凭证有效维权。消费者应妥善保存有关付款凭证和协议材料,在交付定金后一旦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持有关证据材料向消保委投诉或根据不同的情况向住建、工商等行政部门申诉,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 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