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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收到退款,不仅隐瞒还再次要求赔偿淘宝买家恶意诉讼 该罚!

时间:2020-03-14 14:37:38 | 来源:安庆新闻网

“法官我错了,我这就交罚款,千万别把我拉进失信黑名单!”3月10日,杨某主动联系宿松县法院交纳了1000元罚款,这是她为自己不讲诚信、藐视法律、恶意诉讼所付出的代价。

据悉,杨某与郭某某因淘宝购物产生买卖合同纠纷,2017年杨某在郭某某的淘宝店铺购食品,后因质量问题起诉要求赔偿。起诉前,杨某通过淘宝客服获知淘宝店主郭某某的联系电话,但她在起诉状中故意将郭某某的联系电话写错,导致法院适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郭某某未到庭陈述,杨某故意将淘宝客户端已向其退款900元一事隐瞒。

案件判决并执行完毕后,法院获知真实情况,于是立即启动再审程序,查明案件相关事实。同时认定杨某故意在民事起诉状中提供错误手机号码,且在法庭上未作真实陈述,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利用诉讼侵害了郭某某的权益,扰乱了诉讼秩序,构成恶意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杨某罚款1000元。

杨某收到宿松县法院再审案件判决书及罚款决定书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3月10日主动联系法官交纳罚款,并退还郭某某原审判决生效后已执行到位的款项900元。

杨某的恶意诉讼行为,不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也影响了司法权威,她最终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


(付蓉 陈娟 记者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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