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建筑工地人员返工期间疫情流入、复工期间疫情扩散,我市发文严把建筑工地复工关。
根据要求,全市建筑工地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复工项目应满足六个要求,包括安全措施到位、方案指定到位、人员摸排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卫生整治到位、围挡设置到位。其中,物资保障到位,要求项目现场应配备充足的口罩、消毒用品和体温检测器材等防控物品,口罩、消毒用品等储备应不少于7天用量;卫生整治到位,要求对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消毒,现场垃圾清理完毕;围挡设置到位,要求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现场的围挡必须严密牢固,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区域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另外,项目复工人员当前原则上一律使用本市人员,严禁使用重点疫区或已“封城”地市人员。确需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使用人员数量较多的项目,应由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专车集中接回,专车必须配备专职卫生人员,上车人员必须接受防疫督导,并按要求进行体温测量;使用人员数量较少的项目,应要求返岗人员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提倡人员驾车返回。
在复工审批流程上也更一步严格,建设单位满足复工条件后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主管部门应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论。未经审批同意的项目,务工人员一律不得返宜、进场。未经审批擅自复工或人员提前返回的建设项目,将采取提级复工审批、信用惩戒、记入“黑名单”、限制市场准入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