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现将经开区确诊病例江某某有关生活轨迹通告如下:
患者江某某,男,54岁,晏某,女,51岁,均系经开区景湖嘉苑居民。发病前与其兄、嫂二位确诊病例有聚餐史。
2月1日,江某某开始出现头痛、肌肉酸痛、眼睛胀痛症状,未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江某某发病前三天至2月5日一直活动于居住地和工作场所。其中2月3日上午11时许,江某某前往石化厂纽菲尔蛋糕店(菱新路店)购买面包,期间患者与蛋糕房工作人员均佩戴口罩,停留约3分钟。
2月5日患者江某某兄嫂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4:00时许,江某某在获知其兄嫂确诊后,第一时间自行驾车前往安庆市石化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接诊医生其为确诊病例的密接者,接诊过程中患者及医生均佩戴了口罩。安庆市石化医院为患者进行胸部CT检查及咽拭子采集,检查发现胸部CT有异常改变,采集咽拭子送市疾控中心检测。江某某2月6日3:00时已转入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晏某某1月28日至2月6日未出门。
目前,经开区已采取措施对景湖嘉苑小区进行封闭,对患者家及其所到场所进行了终末消毒,安庆石化也已对患者所在工作场所进行了终末消毒。现已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8人,均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续调查情况将及时通告。
以上时间段与患者有交集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您主动与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联系,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医学观察(联系电话:0556—5295874)。
安庆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