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生活网

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和谐共处方能实现双赢

时间:2021-09-08 14:37:47 | 来源:安庆新闻网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的案件数量迅速上升。迎江区法院自2019年以来立案受理该类案件899件,其中2020年200件,今年截至8月25日,共受理556件。大观区法院从2020年1月1日起到今年8月25日,共受理该类案件221件,其中去年149件,今年72件。宜秀区法院从2019年1月1日至今年8月25日,共受理该类案件810件。(《安庆晚报》9月1日)

物业与业主,一个是“管家”,一个是“东家”,本来是“一家”,怎么就成了“冤家”?这从我市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的案件数量迅速上升中可“窥一斑而知全豹”,我市三家法院受理的该类案件中,95%都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不缴纳物业费。

安居才能乐业。希望得到高品质的物业服务,是每一位业主朴素的愿望,人之常情本可以理解。但一旦物业服务达不到要求,又找不到解决通道,业主便以“拒交物业费”抗争,于是便陷入了“需求得不到满足——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亏损——无法提供正常服务——需求更得不到满足”的恶性循环,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物业亏损不盈利,不能正常运转……业主得不到满意服务,“物业物务差”的印象可能影响到小区房屋价值……“伤人,亦是自伤”,这对双方毫无好处。

实际上,业主与物业公司既是雇佣关系也是合作关系,许多事情需要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和谐共处、实现双赢才是王道。作为物业公司,高效的管理,优质的服务本来就是一张烫金的企业名片,一方面要与业主建立多种交流、沟通渠道,在服务与保障上多多征求业主意见,严格按照合同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大力发展“互联网+物业”,用人脸识别系统、无人值守系统、智能安防系统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也为广大业主带来高科技服务体验。作为业主,要有包容的态度,别只要有一点对物业不满意的地方,就以拒交物业费要挟,甚至用“炒物业”去激化矛盾,可通过业委会,甚至可以通过社区自治组织如居民委员会等,协调处理纠纷。对此,基层政府的职责不可“缺席”,指导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架起“管家”与“东家”的沟通“桥梁”,在化解矛盾和纠纷中实现双赢。

生活在同一小区里,“管家”与“东家”本来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双方求大同、存小异,互谅互让,互相支持,实现双赢并不难。“管家”与“东家”成“亲家”,其乐融融地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不好么?


(艾才国)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