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祁先生反映:宜秀蓝湾原土地合同未明确附属地归开发商还是政府,现开发商拒绝移交;22号楼改饭店,占用小区公共绿地做水泥墩,摆放空调外机和抽油烟机,请查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针对小区配套设施移交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专函答复宜秀区政府,建议区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如无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区政府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宜秀区政府也已约谈开发企业,让其尽快将配套设施投入运行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关于违建问题,经宜秀区城管局调查核实,前期接到投诉后,宜秀区城管局于5月1日对宜秀蓝湾22号楼西侧空调外机隔音围蔽设施(建筑面积18平方米)进行了拆除。目前,当事人与小区业主委员会会商,待确定合适的位置后,将空调外机迁移。
●5月25日,李先生反映:有土地证,在哪里调阅征地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下线后及时联系了反映人,并告知当事人凭身份证和土地证可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数据中心调取该地块的土地证界址点坐标。
●5月26日,邹先生反映:对违停告知单有异议。
市公安局回复:双岗路由机非混合车道和人行道组成,双岗路两端设置有禁令标志牌和违停抓拍提示牌。反映人驾驶的出租车停靠地点为双岗路与华茂小区1958停车场路口处,是双岗路人行道延伸路段,同时也是地下车库的进出口,该车在此处停放既影响行人通行又影响地上车库车辆进出。经调取监控查看,该小型汽车于5月18日6时53分至58分在双岗路华茂小区门口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是事实存在的。
●5月26日,张女士反映:新河路绿地段两边人行道被车辆违停,无法正常通行。
市公安局回复:经电话联系确认,所反映的人行道管理属于城管部门,交警部门已将群众问题向城管部门转达。市城管局答复:下线后,迎江区城管局立即进行现场查看,组织辖区执法中队对新河路段加强巡查,对违停车主进行教育劝导,对现场的违停车辆实施贴单处罚,对屡劝不改的车辆实施拖离。下一步,迎江区城管局继续加强该路段巡查管控和宣传,引导市民规范停车。
●5月26日,张先生反映:2020年4月,他们5人办理了一家口罩生产企业,投资220万元,所购买设备生产出的口罩大都是废品,认为涉嫌合伙诈骗。2020年2月2日,到经开公安分局报案,一直没有明确答复。
市公安局回复:经查,4月16日,经开公安分局以反映人等人被合同诈骗案受理调查。4月23日,该案已延长立案审查期限至一个月;5月16日报市局批准再次延长立案审查期限一个月。目前,案件仍在立案审查阶段。办案单位正在收集固定证据,争取在办案期限内查明事实,如果发现犯罪嫌疑的及时立案调查,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5月27日,祁姓市民反映:2007年拆迁,剩下2套还建房何时还房。
宜秀区政府回复:经了解,反映人系2007年安庆一院北院区拆迁户,协议面积251平方(安置3套)。目前,已在南山园三期安置一套,剩余2套计划今年在永林二期安置。但因房源不足,永林二期安置将优先安置协议中一套未安置户,依据安置办法,届时将在剩余房源中参与现场抓阄。
●5月27日,汪姓市民咨询:机场大道还建房何时还房,过渡费何时发放。
宜秀区政府回复:机场大道还建房是市级建设项目,预计在今年8月底建成,待建成移交后,将启动安置工作。砂桥社区已通知反映人到社居委办理机场大道还建点安置户型登记、确认事宜。机场大道还建点过渡费已发放至2019年12月,剩余过渡费待安置时一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