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援案件办件量同比增长31%,制定出台两项标准提升法援质量,实行法律援助“点援制”提高满意度……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1-8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不含宿松县)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743件,结案3025件,解答来电来访群众法律咨询8345件。
我市今年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健全刑事案件法援律师辩护工作机制,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团,落实看守所、法院、检察院法援工作站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8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01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1%。市、县两级公检法机关改判从轻处罚、发回重审、变更为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罪名、做出不起诉决定和撤回、驳回抗诉等案件共计154件。
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安庆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和《安庆市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提升案件归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化案件补贴制度,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同行评估、优秀案例评选、法律援助先进表彰等活动,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另外,市司法局联合人社、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开展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深化贫弱群体法律援助。同时加强法援中心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安排律师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全市149个乡镇(街道)法援工作站和1536个村(居)法援联系点发挥宣传政策、收集信息、转递申请等功能服务困难群众。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还实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年限、专业特长向受援人进行公示,让受援人自主选择律师,提高困难群众满意度。
(记者 杨一 通讯员 范江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