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记者从市减灾救灾委办公室获悉,我市已于7月6日16时启动安庆市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截至目前,全市受灾人口291872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3504人,其中集中安置864人,分散安置12640人。
截止7月8日,我市各县(市、区) 均不同程度受灾,全市受灾人口291872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8515.28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16730.91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3280.9公顷;倒塌房屋间30户74间,严重损坏房屋129户223间,一般损坏房屋403户646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890.31万元,其中农业损失16767.05万元,工矿企业损失688万元,基础设施损失24805.95万元,公益设施损失1097.2万元,家庭财产损失3457.1万元。
鉴于当前灾情和灾害发展的趋势,根据《安庆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规定,市减灾救灾委办公室要求各地各部门扎实做好救灾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处置灾情;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强化会商分析研判,及时提升应急响应,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加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库下游泄洪影响区、低标准圩口、城市积水易涝点等动态监测预警,视情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坚决防止人员伤亡;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工程,全力抢排涝水,减轻灾害损失;严肃防汛纪律,加强信息报送,发生较大险情灾情或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上报。